㈠ 協議供貨的如何確定
選擇協議采購供應商,一般都是由政府采購集中機構,運用公開招標或其它政府采購方式,通過規范操作,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擇優選定,期限大多為一年或兩年一招一定。為了防止形成壟斷,一般都是確定2-3家供應商作為協議采購的供貨對象,在協議供貨供應商之間也形成一定的競爭,並非一定終身;同時,政府采購中心還對協議供貨供應商實行動態管理,對協議供貨供應商的服務承諾、服務態度、價格優惠等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對不合格的及時清退,實行優勝劣汰,好中選優,增強其危機意識,促進其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保證協議供貨采購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採用直接邀請方式(直接邀請某一代理公司進行單獨協商)所確立的協議供貨合同,缺乏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的原則,不便於公眾監督,容易導致非法交易。在公開招標文件中應明確供應商報價的標准為「相對數」,協議供貨的參考價格為產品或服務的適時價×讓利率(或折扣率),實際采購價不得高於上述參考價,投標供應商一旦成為協議供貨單位,其所報讓利率在協議供貨期內無特殊原因不得變動。
㈡ 協議供貨的特點有哪些
特點:
1、有利於減少重復招標,方便預算單位采購,將原本分散的采購項目集中起來,形成規模效益,獲得最優的價格和最好的服務,從而達到規范資金支出行為,節約采購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采購效率。
對預算單位來說,通過協議供貨采購,滿足了其零星采購的多樣性、時效性;對政府采購機構來說,可以把原來分散的市場進一步集中,解決了重復采購、效益不高的問題,形成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節約資金;對供應商來說,再也不用為了一些小項目東奔西跑於不同的開標地點,有利於降低銷售成本,增加市場機會。
2、采購流程更加規范。協議供貨可以用公開招標方式來進行采購,使政府采購「放在陽光下,信息公眾化」,協議供貨的整個過程更加透明、規范,便於財政、監察、審計部門對采購單位執行政府采購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力保護了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3、採用「協議供貨」的方式來采購,可通過一次性簽訂采購「協議」對成批的同類性質的項目進行采購,並可以同時采購多種不同的貨物或服務項目,避免了「一物一定點」采購所增加的不必要的麻煩,既減小了工作量,又能達到采購的效果。如對筆墨紙張打列印機、電腦等各種不同類型的項目,可以一次性通過「協議」進行采購,而大可不必再分項目進行各自的「定點」采購處理。
4、具有標准化和及時性的優點,采購合同一般也是標准化的合同,其主要條款基本不變,只是采購商品的具體指標略有變化,可以反復使用。協議供貨制度一般提前招標、長期供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采購人需求的及時性。
以上參考來源:網路-協議供貨
㈢ 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的區別體現在哪些方面
1、性質不同:定點采購通常是采購機構通過招投標等方式,綜合考慮產品質量、價格和售後服務等因素。協議供貨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協議供貨的供應商和協議產品。
2、采購流程不同:協議供貨可以用公開招標方式來進行采購,讓采購過程更加透明。而且中標供應商在中標之後將簽訂承諾書,以書面形式承諾服務。定點采購則不是。
3、形式不同:協議供貨是在協議有效期內,采購人直接或通過談判或詢價等方式與協議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的一種采購形式。定點采購是通過招標確定定點供應商,在一年中,所確定的采購設備、貨物和服務,按照日常提出的供貨或服務需求。
(3)汽車協議供貨多久合適擴展閱讀:
協議供貨的好處:
1、多家對多家采購,中標供應商和品牌商品較多,可以滿足用戶需求的多樣性。
2、一次招標、多次采購,采購活動集中,可以更好地獲得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節約招標和采購成本。
3、提前招標、長期供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采購者需求的及時性,政府采購的投資示範效應,有利於一定程度上保護和支持國內供應商,有利於促進國內供應商樹立商業誠信。
4、協議供貨方式顯而易見的好處是節省了采購成本,采購者不必每次都費神地尋找合適的供應商,對它們進行資格預審,也不用每采購一批商品都重新訂立一份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協議供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定點采購
㈣ 汽車供應商在市政府采購流程中,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你好,作為政府采購的汽車經銷商,主要應該做好如下幾項前期准備工作:
一、 所在地區汽車政府采購的模式
目前,我國汽車的政府采購模式並不統一,中央和部分地區採用的是協議采購方式,即每年招標一次,入圍的供應商即協議供貨廠商。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一般情況下,各采購單位的訂單就會在協議供貨廠商內產生,不再另行招標。此種采購方式主要是各大汽車廠商參與競標,各經銷商的主要任務則是做好廠商中標之後的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有興趣的可以上「中央政府采購網」瀏覽一下關於汽車協議采購的相關規定。
此外,還有不少地區並沒有實行汽車協議采購,仍然採取傳統的「一單一招」模式,即每次采購需求都進行詢價采購或者公開招標(根據當地的政府采購限額標准而定,達到一定預算額度的公開招標,反之則詢價采購),一般來說,汽車廠商是不會去花精力去投標的,大多都是各品牌的經銷商前去投標。
你作為汽車經銷商,如果你所在的地區是實行了協議供貨的話,若你代理的品牌是協議供貨商的,那你的任務就相對簡單,做好銷售和售後服務即可。如果是「一單一招「的話,那你經常要從事的活動就是參與競標的工作。
參與競標要首先明白由於汽車不同於其他貨物,它的特殊性在於其基本沒有「產品性能的替代性」一說,比如像電腦,用戶要聯想,你可以拿戴爾去投標,用戶也可能接受,但汽車政府采購在當前的國情下,雖然明著說不能指定品牌,但是若你經銷的品牌不是用戶在招標文件中寫的「參考品牌」,基本去了也是白去。試想,假如用戶單位的領導要坐奧迪,他們經辦的人敢買其他牌子的回去交差嗎?
所以,和其他供應商不同,汽車經銷商最重要的功夫並不是在投標文件的製作上,因為用戶決定了牌子的同時就決定了這個標是誰中,所以在平時的工作中多去了解用戶的需求,明白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麼,再將他們的意見反饋給廠商以做出相應的改進,以做出更符合政府采購的公務用車,這才是一個優秀經銷商應該做的。比如奧迪就是這方面的典範,為什麼在行政用車方面,牌子不比他差的賓士、寶馬都爭不過它,成為中國「官車」的老大呢?因為奧迪深諳官員的心理,低調、沉穩、內斂,毫不張揚但又飽含尊貴與氣度不凡,它十分注重官員的需求並作出堅持不懈的改進,從它推出的部分車型名稱就可以看出來:「豪華行政版」,這種車說白了就是專門給官員定製的。相比來說,寶馬在中國的形象就與「暴發戶」、「二奶」「撞人」之類的負面形象聯系在一起,這並不是說寶馬車本身不好,而是車給國人的印象決定的。
此外,即使用戶確定了你經銷的牌子為需求,也不可以掉以輕心,許多熱銷品牌的經銷商認為皇帝的女兒不愁嫁,都是別人求自己。但目前的汽車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政府采購市場同樣也不是鐵板一塊,隨著各大汽車廠商加大了對政府公務車市場的重視程度,「老三樣」的時代早已過去,各種新產品也層出不窮,因此一定要有強烈的危機意識,一是要重視投標的程序,這個程序在招標文件中已經規定的很詳細,比如哪些文件要蓋章,哪些文件要密封,投標保證金如何繳納等等細節,雖然都是些程序上的東西,但有不少「大牌」的經銷商就是在臨到投標的時刻才發現該帶的授權書沒帶,該蓋章的文件沒蓋章,經濟標書裝到商務標書袋子中等等,這些低級錯誤不但造成投標失敗,而且也給用戶帶來時間上的損失,留下不良的印象。二是要做好中標之後的履約工作,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按質量交付,給用戶一個放心。
做好以上幾點,你就是一個非常優秀的政府采購經銷商了。
㈤ 汽車三包法
汽車三包法中規定,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等情況可以退車。
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5)汽車協議供貨多久合適擴展閱讀: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四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更換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換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更換家用汽車產品證明。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退貨條件的,銷售者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並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家用汽車產品更換或退貨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車輛登記等相關手續。
㈥ 請問各省市政府采購協議供貨招標時間安排
各個省市招協議供貨入圍標的時間,都不同的。
有的是一年招一次,有的是按季度,一年招四次。
有的是招代理商,有的是招供貨商。
你的問題比較泛,你應該具體指出是哪個省,或者是哪個市。
省裡面,有省政府采購中心,市裡面有市政府采購中心。
㈦ 汽車協議供貨 周期多長適宜
對於參加今年政府采購的廠商來說,「汽車協議供貨」是最為敏感的字眼,中央國家機關、中直機關、江蘇、浙江、山西、廣西、寧夏、四川等都在實行汽車協議供貨。這已成為一種普遍的公務車采購形式。 剛經歷了入圍的狂喜後,很多廠商突然發現車還沒賣出去幾輛,竟又要准備下一次的汽車協議供貨投標了;而有些地方則截然相反,長達三年的協議供貨周期,讓沒能入圍的企業感到不平。 各地時間長短不一 據了解,各地汽車協議供貨周期差異很大,有的地方一個季度或半年一招標;有的則一年甚至兩年一招標。 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的周期為兩年;江蘇省汽車協議供貨全省聯動(2007年第二期)周期是半年;浙江和山西汽車協議供貨全省聯動的周期也是半年;四川省省本級汽車協議供貨周期為半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區本級以及區內部分市縣預算單位汽車協議供貨周期為一年;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統一購置定點采購的周期為三年……實行全省聯動的省份,周期一般是半年;實行省本級汽車協議供貨的區域,一年或半年周期佔多數;少數實行汽車協議供貨的地市的周期為一個季度。 周期短影響廠商積極性 長安福特批售經理王麗認為:「半年周期還可以接受,如果一個季度一招標,就過於頻繁了,可能會出現不好的效果。因為廠商會覺得剛投標完畢又要投標,在重視程度上會打折扣,進而還可能影響到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折扣率。」 鄭州日產大區經理趙宏偉認為,周期長短也要分情況而定,有的地方的汽車協議供貨要求必須汽車廠家親自參與投標,在這種情況下,以一個季度為周期就太短;如果每個地方招標的時間周期都這么短,那汽車廠家負責大客戶的部門每年的主要工作就變成了馬不停蹄的在各地不斷投標,其他工作都無暇顧及,這就大大增加了投標成本;如果當地經銷商直接投標就行,一個季度還可以接受,但最好還是以半年為限。 大部分汽車廠商都不贊同「少於半年」的周期。他們認為,時間太短,會導致不斷重復投標,不能專心於供貨和售後服務方面。 陝西省西安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李鐵全也贊同周期不宜過短的觀點。他認為,太短對投標廠商和操作機構而言都耗時、耗力、耗財。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徐煥東說,周期短可能是出於「更易於控制價格」的考慮,其實價格控制可以通過後期很多方式解決。頻繁的招標,對廠商和政府采購部門來說都沒有利處。 周期長不利於公平競爭 徐煥東認為,兩年或者更長時間,不利於公務車采購的發展。政府采購要求公平、公正,而長期不給沒有入圍的汽車廠商再次競爭的機會,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不公平。另外,有的供應商在期間如果服務能力下降,或者是其產品的競爭力大大下降,也在無形中限制了采購人的選擇范圍。 湖南長豐汽車大客戶部的陳新亮表示,如果入圍還可以,否則長時間的等待對汽車廠商來說是很痛苦的。其實,有更多的企業參與競爭,更有利於政府采購的有效進行。 對此,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張帆說:「新車型還沒有出來,廠商對舊車型的優惠率往往較高,而對新車型的優惠率一般很低,要求新舊車型的優惠率一樣,企業肯定不願意,矛盾由此而產生。」 此外,類似南汽名爵、一汽紅旗、一汽奔騰、上汽榮威這樣的新品牌,周期過長,他們就要長時間徘徊在政府采購之外,可能會影響其參與政府采購的熱情。 作為采購人,也不希望協議供貨周期過長。北京水利信息化辦公室相關人士表示:「現在汽車價格變化如此快,周期過長,采購價格可能會高。同時,采購部門對新車型也很感興趣,如果周期長,則會影響新車型的進入,可能導致部分采購人對汽車協議供貨不滿,進而影響結果的執行。」短評一年為期較合理 汽車協議供貨周期到底多長為宜?各地做法不一,各有各的考慮。頻繁招標的大都是為了控制價格,而周期較長更多是為了節約招投標成本。 現在汽車協議供貨正在規范成熟中,各地也在根據當地特點摸索經驗。 江蘇、浙江、山西是目前實行汽車協議供貨全省聯動的省份,他們的周期均為半年。據三省政府采購部門人士解釋,主要是因為剛實行全省聯動時間不長,還處於「探索」階段,所以不宜把周期放得太長。隨著協議供貨聯動的不斷成熟,會慢慢由半年延長為一年,但不會把周期放得更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副主任董信軍介紹說,以前實行汽車協議供貨的時間是半年,現在已經改為一年。第一,汽車協議供貨在不斷成熟;第二,一年一次,讓企業可以更好的進行准備,從一定意義上還加大了企業之間的競爭激烈程度。
㈧ 購銷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這份合同生效和廢止的時間長度,一般會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自某時開始至某時截止或者至簽字之日起到某時截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裡面一般是要約定有效期限的,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也就是說合同的期限是由合同雙方通過協商約定的,不可以一方強加給另一方。對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請求簽訂較長期限的合同;但若覺得有風險,可以拒絕其請求,或雙方另行協商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時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簽訂采購合同注意事項
1、審查采、供貨雙方的基本情況
在采購談判正式開始之前,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了解其經營范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的真實身份。若出面簽約的是某業務人員時要注意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委託證明,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別應注意在涉外商貿談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開,若與子公司談判,不僅要看母公司的資信情況,更要調查子公司的資信情況。因為母公司對子公司不負連帶責任。
2、嚴格審核采購合同主要條文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以後,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談判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否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特別應注意:
(一)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准必須明確規定
簽訂合同時,雙方對買賣商品的名稱必須准確而規范。對所購產品的質量標准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免所交貨物因質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購的標准而引起糾紛。
(二)交貨地點應明確
簽訂合同時,要寫明交貨地點,保證貨物能夠及時簽收,避免丟失貨物,尤其是在跨國采購時應注意。
(三)接受貨物時間應明確
為了避免所采購的產品因過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在采購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貨物到交貨地點後采購人的收貨時間。
3、合同必須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
采購合同雙方應就違約事項約定解決方式以及法律責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例如約定在違反合同事項時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