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盜竊罪作案工具車輛怎麼處理
一、盜竊罪作案工具車輛怎麼處理
1、盜竊罪作案工具車輛,一律進行收繳,收繳後一律上繳國庫。具體如下:
(1)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2)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
(3)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二、搶劫和盜竊怎麼區分
1、犯罪主體條件不同。年滿十四周歲的人可以構成搶劫罪,盜竊罪必須要年滿十六周歲才構成;
2、侵犯的客體不同。搶劫罪既侵犯了被害人的財產,又威脅了人身安全,危害後果具有雙重性,盜竊罪只侵犯被害人的財產,對人身安全沒有威脅和危害;
3、在量刑的輕重方面不同。搶劫罪的起點刑期為3年,不論搶到的財物數量和金額。除了數額巨大之外,盜竊罪的刑期一般不超三年。
❷ 盜竊的作案工具車輛會怎麼處置
盜竊的作案工具車輛沒收。對於為方便盜竊而使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有的交通工具,不管是車輛或者其他什麼東西,依法應當予以沒收。盜竊來的車輛,查實後退還給真正擁有的人。
盜竊案作案工具車輛怎麼認定
1、為盜竊其他財物,盜竊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盜機動車輛的價值計入盜竊數額;
2、為實施其他犯罪盜竊機動車輛的,以盜竊罪和所實施的其他犯罪實行數罪並罰;
3、為實施其他犯罪,偷開機動車輛當犯罪工具使用後,將偷開的機動車輛送回原處或者停放到原處附近,車輛未丟失的,按照其所實施的犯罪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所得、違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