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濰坊技師學院怎麼樣
你就給五分啊!我說實話吧,我就是那兒的學生啊。汽修班的 兩年的高級工。這個學校啊 那叫一個亂啊,是豬圈。宿舍晚上不熄燈 我都是十二點睡覺,那幫人渣子 不讓睡啊!!那個學校不按時熄燈啊 他們偏不 那叫一個亂啊 放假前天我在操場上睡的....鬼哭狼嚎..宿舍里。說白了你要是來拿文憑 絕對合適 因為你不用學習!象徵性的學幾節課就行!包過。實習車間總共五輛車 賓士 奧迪 金杯海獅 賓士是三十年代的吧!跟夏利一個樣 !!這學校就是畢業時間短兩年!它們中專起點的兩年 我的中專證實他們賣給我的 600一張,濰坊商校的......
2. 我9月份結婚,想用6輛奧迪A6,和一輛賓士當婚車,是濟南到濰坊青州是多少錢啊!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
我不是你們那個地區的不知道價格 但是 七輛車不太好。。。 8輛就好點了 或者 你用這些車的錢 可以 第一輛打頭的用白色賓士S系或者寶馬7系 後面跟帕薩特就挺好
3. 西漢監察制度的特點
西漢監察制度對後世產生深遠影響的,是漢武帝對地方實行的刺史出巡制。 <B>監郡御史的做法不靈驗</B> 西漢對地方的監察最初沿用秦朝的做法。漢惠帝在位時,一度在部分地區恢復了監郡御史制度。監郡御史兩年一任,要求他們每年的10月到朝廷奏事,12月再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去。後來又擴大范圍,在中央所轄各郡都設置了監察御史。但這些御史的任務比較雜,在秦朝時的監察效果就不理想。比如當年劉邦做泗水亭長時(泗水亭在江蘇沛縣,秦以十里為亭,亭是最基層的組織),已有許多不軌行為。他在押送壯丁去驪山為秦始皇修墓的途中擅自放人,然後躲進芒碭山(在江蘇碭山縣東一帶),聚集了100多人,並與縣里的文書蕭何以及管監獄的曹參等人互相串聯,劉邦就是在這里起家造反,最終成就帝王之業的。泗水監的名字叫平,他對這么嚴重的政治動向竟然無動於衷,沒有舉報,這不是失職瀆職嗎?西漢初年的監察御史也同樣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於是,漢文帝時就派丞相史出巡地方,但丞相史的監察只是臨時性的,很難整體改變對地方監察不力的局面。 <B>天下分為十三部</B> 情況的根本變化發生在漢武帝時期。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漢武帝撤銷了在各郡設置的監察御史,4年之後又下詔將全國分為十三部(習慣上也稱州)即13個監察區,分別是: (1) 冀州(約在今河北中南部、山東西端及河南北端) (2) 幽州(約在今遼寧大部分地區,河北、內蒙古、吉林一部分及朝鮮半島北部大部分地區) (3) 並州(約在今山西大部分地區及河北、內蒙古一部分地區) (4) 兗州(約在今山東西南及河南東部地區) (5) 徐州(約在今江蘇長江以北和山東東南部地區) (6) 青州(約在今山東大部分地區及河北一部分地區) (7) 揚州(約在今安徽淮河和江蘇長江以南及江西、浙江、福建等地。不是今天江蘇省的揚州) (8) 荊州(約在今湖北、湖南及河南、貴州、廣東、廣西一部分地區) (9) 豫州(約在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及江蘇的部分地區) (10) 益州(約在今四川、貴州、雲南大部分地區及湖北西北部等地區) (11) 涼州(約在今甘肅、寧夏、青海等地區及陝西、內蒙古一部分地區) (12) 交趾(約在今廣東、廣西大部分地區和越南北部、中部) (13) 朔方(約在今寧夏銀川至壺口的黃河流域地區) <B>刺史可由御史推薦</B> 十三部刺史歸中央最高監察機關御史府管轄,由御史中丞具體領導。刺史的產生,可由御史推薦,皇帝任命。當時有個綉衣御史名字叫暴勝之,為人就像他的姓一樣很殘暴,他督促地方官鎮農民起義,十分賣力氣。他每到一地,那裡的守令就得急忙圍剿造反的農民,大開殺戒。沿路的州、郡聽說他要來了,沒有不害怕的。有一次,暴勝之到了勃海(今河北滄州等地),聽說當地有個知名人士叫不疑(,音juàn,姓;不疑,名),就把他請了出來。不疑衣冠楚楚,樣子很庄嚴,叫人望而起敬,暴勝之見了,也一改往日的威風,裝成一副恭順的模樣。不疑告訴他:「做官的人不能太厲害,太厲害了,人們無法忍受,自己長不了;但也不能軟弱,太軟弱了,沒有威望,也不行。要是能在威嚴中加一點恩德,在恩德中帶一些威嚴,就好了。」實際上是勸他要學會軟硬兼施。暴勝之覺得很有道理,就照此去做了,結果人們就說:「姓暴的不殘暴了。」而不疑呢,由於暴勝之的推薦,漢武帝讓他做了青州刺史。 <B>「六條問事」抓住了監督的重點</B> 漢武帝給刺史規定了明確的監察職責,叫「六條問事」,具體內容是: 第一條,豪強惡霸侵佔田地,以強凌弱; 第二條,二千石的郡守對抗中央,欺壓百姓; 第三條,二千石的郡守貪贓違法,亂殺無辜; 第四條,二千石的郡守任人唯親,不舉賢能; 第五條,二千石的郡守依仗權勢,亂拉關系; 第六條,二千石的郡守勾結豪強,不奉政令。 六條中除第一條外,其餘五條都是針對二千石郡守的。著名歷史學家範文瀾在《中國通史簡編》中說:「六條外還有不成文的一條,就是考察國王有罪狀便奏聞。不法的國王因此受到懲罰。」不把監察國王的內容載入明文中,是因為這個問題已不顯得十分迫切了。前面說過,漢初在地方上實行的是郡國並行的雙軌制。平息七國之亂後,諸侯國的實力已被削弱。漢武帝登基後,還是先拿諸侯國「開刀」。他規定國王除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其他子弟可在國中分侯,這樣一來從諸侯國中分出幾個小侯國,使諸侯國的直屬領地不斷地縮小。後來又借故奪了106個王侯的爵位,並且禁止諸侯國的官吏在朝中任職,防止他們插手中央事務。經過一系列的整頓,使諸侯國大傷元氣,已構不成對中央政府的嚴重威脅。於是,漢武帝又騰出手來整治州郡。二千石的郡守是一郡之首,相當於我們今天的省委書記兼省長。安邦先安首,督吏先督王,「六條問事」主要就是沖著這批「高級幹部」來的。解決這個層面的問題,也是抓重點,比如他們是否能認真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是不是濫用刑法、欺凌百姓等等。 <B>刺史的工作方式是流動的</B> 刺史的秩級僅為六百石,只相當於中下級的縣令。那時的縣比現在的范圍廣,縣令以及刺史相當於今天的地廳級幹部。刺史每年8月起巡察自己部內的郡國,年底回中央報告工作,只有監察權,沒有處置權。據史書記載,刺史出巡時「乘傳周流」。乘傳,指乘坐公家驛站的馬車,即送信的郵車。這種郵車是什麼樣的?出土文物中還沒見著,但我想應與一般的郵車有別,或者說是裝飾過的郵車。當時食祿二千石的官吏,所乘車的車廂兩邊屏障都塗成紅色。屏障的質地是席子或皮革。六百石的官吏,所乘車的車廂左邊塗成紅色。塗左邊不塗右邊,是因為古人尚左。刺史秩級六百石所乘的車子至少是這種規格的。別看這么簡陋,在當時可就是「奧迪」車了。他們每到一處,那裡的郡守或國王都要派專人到邊界上去迎候,如果刺史乘坐普通的郵車,那多寒磣。周流,就是在自己的監察地盤上到處轉。比如冀州刺史的監察區有10個郡和諸侯國,冀州刺史就在這10個郡國之間巡行,進行監督檢查。刺史的任期為9年,如果能較好地履行職責,到時候可以直接升為二千石的郡守,而其他六百石的官員就很難有這樣的機會。 <B>分級負責 歸口辦理</B> 對刺史的工作有嚴格的要求,比如不允許他們管「六條問事」以外的事,不允許他們監察二千石以下的官吏。《漢書·朱博傳》記載了這么一件事:朱博初做冀州刺史時,到他的監察區去工作,在一個縣里遇到一大群上訪的官員和老百姓,足足有四五百人,把縣衙的院子都擠滿了。朱博的隨從官員試探著勸他就在這個縣里留下來,處理完上訪人的事再出發。這名隨從官員說完就用眼睛瞧著朱博,看他如何反應。朱博心裡明白,他命手下人趕快驅車往前走,但上訪的人圍住了朱博的車馬。朱博只好下車,通過隨從官員明確地告訴上訪人:「本刺史不負責監察縣丞、縣尉這一級的官吏。如果反映他們的問題,請到郡里去;如果反映二千石郡守的問題,也不能在這里接訪,請到本刺史的辦公地點去;如果是老百姓申冤以及遭盜竊之類的事,可以找有關人員去反映。」說完,就登上車執意地向前走,幾百名上訪者只好散去。朱博所說的縣丞、縣尉一級官員的問題,屬於郡一級分管。當時在郡這一級設置督郵,負責對縣級官員的監察。督郵的工作方法與刺史類似,同樣是採取巡視的形式,就像現在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派出巡視組到省里,省里再派出巡視組到地市級去一樣。不同級別的幹部由不同的監察官進行監督,體現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 <B>刺史出巡也是一種「異體監督」</B> 刺史定點出巡,漢武帝的改革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秦代的監郡御史不是純粹的監察官,很多時候扮演的是行政官員的角色,西漢的刺史只負責監察,定位準確。秦代的監郡御史沒有明確的工作章程,西漢的刺史要嚴格遵循「六條問事」。更為重要的是,刺史工作的特點是流動式的,這一做法的實質就是割斷了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戰國時期在秦國實行變法的商鞅,曾從官吏之間的利害關系入手,說過一段很精闢的話,大意如下:雖然官員眾多,但他們擔任同類的職務,站在同一個立場上,讓他們彼此監督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利害關系一致,容易互相包庇。比如讓馬夫監督馬夫,就行不通,他們利益一致,會互相串通,不會彼此監督。假如馬兒能夠說話,那麼馬夫就無法掩藏其過錯了,因為馬兒與馬夫的利益是相矛盾的。官員與官員之間的利害關系是相同的,只有讓他們互為聯系而利益又相矛盾,才是帝王鞏固統治的保障。 商鞅所舉的馬兒與馬夫的例子非常形象、深刻。按照他的說法,只有確立職務相聯系而利益相異的鉗制關系,才能使監督真正發揮作用。這種理論用今天的話說就是「異體監督」。現代西方國家在這個問題上,採用的是「三權分立」的方法。我們絕不搞西方的民主政治,「異體監督」也不僅僅指「三權分立」那一套。實際上「流動的方式——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馬兒說話」,這個公式所表現的,也是一種「異體監督」。所謂異體,可以理解為不同的利益共同體。我們今天巡視工作體現的,就是這一原理。這里,「馬兒說話」是關鍵。怎麼能讓馬兒開口呢?機制就是割斷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的利害關系,而割斷這一層關系的途徑是採用流動的方式。這是監督中一條鐵的法則,這個法則的發明者竟是生活在2300多年前的古人,商鞅也真是夠偉大的。 <B>監督實踐中奉行的是法家理論</B> 商鞅創立了鐵的監督法則,漢武帝是這一理論的第一位實踐者。或許有人會問,漢武帝不是主張「獨尊儒術」嗎,他怎麼會實行法家的一套主張呢?不錯,漢武帝是崇尚儒學的,他16歲繼位那年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下詔書網羅天下人才,並在朝廷設考場,親自出題、閱卷,進行考查,結果相中了一位叫董仲舒的著名儒生。董仲舒也不含糊,趁機向漢武帝提出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最終被採納。當時在京城長安設立了太學,專門講授儒家經典,非儒學的諸子百家一概被罷斥。但在實際政治生活中,漢武帝是哪家學說有利就用哪一家,採用多的還是法家,儒家學說只是名義上的指導思想。所以後世有人評論漢武帝,說他「雖好儒,好其名而不知其實,慕其華而廢其質」,有人甚至說他是葉公好龍。漢宣帝的一句話就曾道破了天機,他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霸道為法家,王道為儒家。漢武帝對地方官的監察方式就是奉行法家思想的產物。 <B>沒有一個長效的保證機制</B> 漢武帝設計並推行得好好的刺史制度,到了西漢後期開始走樣。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也就是漢武帝死後的79年,丞相翟方進和大司空何武上奏,請求將刺史改為州牧,理由是按照祖宗的家法應該以貴治賤,不能以卑督尊。刺史只有六百石,監察二千石的高級領導幹部不合規矩。成帝只好下詔,把刺史改名為州牧,增秩二千石,與郡守平起平坐。3年後,丞相朱博上書力爭說:「當年設十三部刺史,職級低但賞賜重,這樣可以激勵他們努力工作。廢除刺史、改設州牧後,激勵機制沒有了,收不到監察的效果,應該恢復刺史制度。」於是又將州牧更為刺史。但幾年後,再次將刺史改為州牧。不要以為這樣一來提高了刺史的地位,這是兩種觀念在進行較量。翟方進等人認為監察制度應同其他制度一樣,不得違反森嚴的封建等級制,必須遵守以貴治賤的原則。朱博認為怎樣設置監察官,衡量的標准應該看是否有利於監察的效果。較量的結果,是等級派佔了上風。刺史改為州牧後,原來的監察官開始向行政官員轉化,監督者與被監督者混為一談,利害關系由相異變為相同,「讓馬兒說話」的制度被破壞了。漢武帝在生前找到了一條行之有效的監察方法,但卻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保證它的長效機制。斯人已去,其政也息,這是那個時代無法避免的悲劇。